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指挥下,中央追逃办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密切协作,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胜利。截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百名红通人员”40人(截至4月底),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得益于国际社会的有力配合和协作。
同时应该看到,追逃追赃任务依然繁重。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的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这些外逃人员有的在“红色通缉令”公布后变换身份、躲避追捕;有的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有的投案犹豫、决心难下;有的执迷不悟、负隅顽抗。
这些腐败分子大肆攫取巨额公共钱财,逃至境外逃避法律制裁,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对在逃人员提供线索,对新逃人员积极举报,使外逃人员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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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腐败分子外逃后,多混迹于当地华侨华人社区,严重损害我华侨华人勤劳正直、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破坏当地治安稳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成为社区污点。我们希望广大华侨华人和国际友人认清这些腐败分子的真实面目,不允许他们玷污华社和所在社区,让他们无处藏身,还当地一片净土。
这些腐败分子利用各国法律差异千方百计寻找栖身之地,破坏逃往国法治,危害逃往国安全稳定,挑战国际反腐败合作。我们呼吁有关国家政府恪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共识,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秉持“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原则,积极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不以任何形式给腐败分子提供“避难所”,不给腐败资金转移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中国的反腐败行动。中国尊重各国法律,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协作配合。我们也敦促个别国家不要为获得经济利益,不顾当事人涉嫌腐败犯罪的性质,通过投资移民计划滥发护照签证,已经发放的应尽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