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8月30日晚公告称,公司同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函,要求公司就2017年半年报审议会议和仍未披露实控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8月28日晚中毅达发布半年报称,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23亿元,同比增长1667.16%,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17.36万元,同比增长107.73%。然而,公司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和副总经理陈飞霖4名高管对公司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弃权表态。
公告显示,董事李春蓉的弃权理由是上河建筑业绩承诺未出专项审计报告,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1亿流动资金借款用途未披露。独立董事张伟认为,鉴于公司2016年年报中存在错误,而2017年半年报中的重要数据未经审计,无法判决报告的客观性。副总经理陈飞霖考虑到上河建筑的业绩仍在审计中,不能保证本期财报准确性,也表示弃权。监事张秋霞放弃表态的理由是公司实控人的情况至今未披露且未在半年报中说明,以及2016年年报中存在多处错误。
此后,有公司核心高管向媒体表态称,在目前公司内忧外困的情况下,四位高管投出弃权票,或许更多是在采取“自保”。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董事会议和监事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的具体情况,同时要求弃权的四位高管进一步说明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是否存在为免责和自保而投弃权票的情况。
对于四位高管给出的弃权理由,上交所也要求公司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上河建筑专项审计的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2016年度报告中的错误情况对2017年半年报真实性影响等事项。
此外,针对公司实控权变更至今未披露的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核实实控人的进展,说明至今未能落实监管要求、披露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等相关重要信息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