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管罚单内容来看,有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楼市、股市
对于借款资金用途限制的“不问不说式推介”如今仍在消费分期领域上演。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部分商业银行在推介相关产品时,更彻重于提示产品的便捷式客户体验,而对于限制性规定则并不主动进行提示。本报记者在尝试了解一款分期产品的过程中发现,在辗转才能看到小字体的产品细则以及消费限制之前,记者曾经两次遭遇标识显著的直接“申请开通”的诱惑。
“如果您借款30万元,银行是不会要求您提供发票进行审查的,用途您随便填上装修或旅游就行,实际使用没有限制”,昨日自称为某担保公司金牌顾问的李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除非是大额的抵押式消费贷款,银行会要求事先查看合同”。
银行热推消费分期类业务
用途限制“不问不说”
“银行的工作人员主动跟我说,我可以申请现金分期借款,线上申请手续十分便捷,但是对于资金用途的限制等都并没有主动介绍”,持卡人李女士日前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坚持询问后,工作人员表示是旅游、装修等消费用途”。
本报记者随后致电李女士所提到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客户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相关的现金分期借款产品,只要按时还款就行,银行放款后并不需要客户提交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记者查询另一家银行的消费分期产品发现,在产品推介页面,左下方为产品细节介绍,右下方为申请开通,而推介主页面并未明示该产品的资金用途限制,只描述了产品便捷等优点;即使点击左下方查看细节,页面显示的主要也是分期金额、期数、手续费率等内容,以及醒目且属于再次出现的“申请开通”,只用一行小字标记了产品条款的链接。
本报记者点击链接进入后发现,银行表示,对于涉及房地产、典当、证券公司等商户进行限制交易;但是,银行没有要求借款人出示消费票据。
“如果是金额不太高(不高于30万元)的信用式消费贷款,银行的贷后审核比较松,但是借款人的资质很重要,资质越好利率越低”,担保公司的李先生表示,“银行80%的放款都是全额计息,也就是即使本金下降,利息也是按照全额计收,而部分计息的产品的年化利率通常要高于全额计息的产品,要不然银行赚不到多少钱。”
本报记者杜撰了一个私企上班、月缴纳公积金千余元且为连续缴存、本科学历的身份,请上述担保公司的李先生帮忙测算利息。李先生表示,贷款30万元、期限3年、每月等额本息分期还款,至少需要缴纳6万余元的利息和1万元的担保公司服务费。记者据此测算,借款资金的实际年化利率大致相当于16%,而这已经属于“资质好的人的收费标准,资质不好,银行不批贷,小贷公司放款要收‘砍头息’——即在放款时在借款本金基础上直接减去全部利息,而借款人仍需归还全部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