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在江苏、湖北、四川等三省对100多家实体企业进行调查时发现,“最低价中标”成为企业集中诟病的问题。网民表示,“最低价中标”这种指挥棒“重价格、轻质量”,不仅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提供了温床,还容易形成腐败利益链条。要逐步改变“最低价中标”模式,健全市场出清、失信惩罚、招标追责等机制,为招投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恶意低价竞争诱发质量危机
网民表示,“最低价中标”影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还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有网民指出,“最低价中标”就是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但同时也为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提供了温床。
网民“盘和林”认为,为了在“最低价中标”情况下仍然有利可图,一条看不见的“低价中标—偷工减料、使用低价劣质材料”或者“低价中标—中标后不断以各种理由增加工程款”的腐败利益链条悄然形成,利益链条上的官员、企业家依然有丰厚的利润。
“在‘重价格、轻质量’的指挥棒下,往往是造假者胜利,优秀者出局,产业链从下游向上游恶性传导,影响正当竞争,助长以次充好,甚至埋下安全隐患,‘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尽显。”网民“谢鸿瑞”说。网民“顾阳”称,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范围内完善的履约和信用评价体系,即便中标人出现违法失信行为,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相安无事。过低的违法成本,成为低价中标行为滋生的土壤。
强化质量监管健全惩罚机制
一些网民建议,应尽快取消商务标“唯低价是取”和“最低价中标”模式,推动投标价格逐步回归合理水平,促使行业竞争回归到质量、技术和服务的赛道上来。
网民“顾阳”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强化质量监管。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之手”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另一方面,也要用好政府的“有形之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真正把好质量关口。
网民“郭振纲”表示,推行质量兴国战略,需要企业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创新之路,“最低价中标”成唯一标准与此相悖。拨乱反正,需要细化相关法律规定中的评标原则,使“最低价”与市场价更协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成本价格体系,防范恶意低价投标;健全失信惩罚机制,严惩那些为自身利益在招标中弄虚作假、中标后以次充好的企业,为招投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记者 明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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