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惹谁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表面上惹的是国法行规,深层次惹的却是道德良心、惹的是公序良俗。
@旅游监管部门也正是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在这种大背景下,旅游监管部门绝对不可能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不了了之,这是大局所决定的。这是新的执政理念,也是新的监管态度。
@“不合理低价”这个“以部分指全部”“以特征指本体”的说法,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低价”作为“诱骗”手段;二是“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三是“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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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2日,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知》),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专项整治活动。先后组织工作组对上海、合肥、云南、北京等地展开督察,发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各省市旅游主管部门也积极配合、展开行动,“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旅游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对此局面,有人欢喜有人忧:整治行动打击了非法违规旅行社,合法守规企业乐见其成;依靠不合理低价产品生存的旅行社则愁眉不展,被处罚的企业更是叫苦连天。
但面对这场史无前例的整治风暴,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疑惑或不解,一些企业还抱着一丝侥幸,一些经营者“吃瓜”观望,静待风暴结束,期待重整旗鼓再开张。笔者也经常遇到业内人士询问,听到一些或称赞、或困惑、或抱怨的声音。对一些比较集中的疑惑和问题,结合法律规定和行业现状,发表一点个人看法。
一问:“不合理低价游”惹谁了
低价旅游产品,可以让游客少花钱出门甚至出国旅游,可以让旅行社获得佣金,可以让导游获得回扣,可以让购物店获得盈利,可以让目的地政府获得税收,这么一个“多赢”的局面,为什么行业管理部门多年来持续打击,近一两年更是集中火力,摆出一副誓必定点清除、除之而后快的架势?
这是很多旅行社、导游、购物店,甚至是旅游者本人都很困惑的问题。曾有业内人士抱怨:“之前我们组织赴日本旅游,客人只要花2000元就可以在日本玩七八天,再花四五千元在日本买点化妆品小家电,一共也就花六七千元,还买回一大堆东西,客人和我们都满意。而现在,同样线路,团费就得七八千元,客人承受不了,报名的人少了,各方都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