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存折,别忘了随后带上身份证去信用社取钱。”8月31日是个星期四,适逢渭南市临渭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扶贫工作日”,这天上午,临渭区民政局的26名包联帮扶干部来到阎村镇龙泉寺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分别为低保户李木锁等送去了临时救助金。
在渭南市临渭区脱贫攻坚工作中,和李木锁一样还有许多贫困群众除了每月领到低保金外,还可以享受到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如今,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树立了生活的信心,鼓起了脱贫致富的勇气。
今年以来,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始终围绕“民政跟着扶贫走,低保围着脱贫转”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人员等困难群体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融合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该区首先从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入手,率先实行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15元。对“建档立卡”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将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按程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让低保对象同时享受到各项扶贫开发政策。
为了保证低保救助对象得到“精准”兜底,渭南市临渭区还对低保家庭中的七类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如: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14岁以下儿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哺乳期妇女等,在原低保金的基础上,分别再按低保保障标准的20—70%予以增发补助金。
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在做好困难群众低保、五保兜底的基础上,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的扶持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实行每个季度申请申报审核一次,切实帮助贫困家庭缓解了就医等生活困难问题,有效防止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现象的发生,为贫困群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基础。
渭南市临渭区阎村镇龙泉寺村的低保户周运良就是受益者之一。据介绍,周运良的养父瘫痪,妻子有小儿麻痹,儿子还小,全家人的生活就靠他一个人打工维持。“以前日子过得太难了,我打工挣得钱都不够给父亲和妻子看病。现在好了,看病不花钱,每月还有低保金,这次又给我送来了5000元临时救助金。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怀,我们的生活会过得更好的!”从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干部手中接过临时救助金存折,周运良连连表示感谢。
在脱贫攻坚战中,民政兜底是最后一道屏障。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将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用好用活民政政策,积极实施低保、五保兜底,加大医疗和临时救助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力织密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确保在兜底脱贫工作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一户不少、一人不落。”(赵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