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科学、安全、环保的规划布局外,更重要的是构筑化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解除老百姓对化工安全的担忧。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化工行业由于原材料、工艺和产品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只是环境污染,还有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巨大威胁。
近年来,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监管的措施,对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一些危化品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意识不足、相关生产及保存设备简单、工艺水平落后等原因,危化品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2015年8月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的危险品爆炸事故,至今令人记忆犹新。
类似事故不时发生与经济发展模式有关,也与我们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有关。化工行业有何种风险、对周边有什么影响,相关部门并非不清楚,但在税收面前往往很难舍弃。一些地方及部门考虑到化工产业可能带来的丰厚收益,便容易抱着侥幸心理选择火中取栗。近年来发生的数起化工安全事故都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重视化工红利的同时,没有充分重视和管控其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潜在威胁。
加强化工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诸环节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必修课。除了科学、安全、环保的规划布局外,更重要的是构筑化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解除老百姓对化工安全的担忧。很多时候,有关方面对于化工安全事故基本都是停留于个案的惩处,警钟长鸣和举一反三做得不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全局和未来着眼,完善健全化工安全监管机制,纾解公众的安全忧虑。
靠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发展,用法治确保公共安全,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希望各地都能严格落实好上述意见,如期完成对危化品企业进行搬迁改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