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惠婷刘一宁
近日,省政府决定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下放45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9月4日,本报记者专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义生,请他对此次放权进行全面解读。
问:此次向自贸试验区放权的目的、原则和采取的方式是什么?
答:建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河南全面深化改革、扩大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如何以此为契机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给自贸试验区充分授权,让自贸试验区有能力、有条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从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的放权情况来看,我省属于放权较多的省份之一。
此次放权主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二是应放尽放。凡是下放后有利于自贸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凡是外省向自贸试验区下放且符合我省实际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律下放自贸试验区实施。三是权责一致。优先采用直接下放的方式放权给自贸试验区,确保权责一致;不能直接下放,须委托自贸试验区实施的事权,通过签订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书等形式,明确放权部门与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四是接好管好。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此次放权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集中赋权。包括10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204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精神和要求,赋予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管委会集中实施。二是直接下放。包括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职权三类职权,共57项,其中43项下放给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地税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其14项权限下放给自贸试验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三是委托实施。包括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职权三类职权,共86项,由涉及的21个省政府部门委托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
问:放权后需要着重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是下放权限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省政府相关部门要真正把管理权限“放到位”。对下放的事项,要做到真放手、不截留。其中,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及时与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签订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书,对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委托方式、委托期限、双方责任及其他约定予以明确。要主动跟进服务,加强指导培训,让各片区熟悉掌握每一项权限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办理标准等,帮助自贸试验区提升承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