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好好改造,你的户口问题我们已和你家乡的公安机关联系好了,刑满回去可以直接办理落户!”8月23日,听到公诉人的这句话,江苏省苏州市第一看守所里的胡庆华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低下头掩面而泣。
一个奇怪的处罚决定
事情源自一起盗窃案。2017年7月25日,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接到虎丘公安分局移送的一起案件,胡庆华在网吧盗窃一部手机,如果仅从手机价值认定上看,其尚未达到盗窃定罪标准。但公安机关认为,胡庆华自述一年内曾在山东省潍坊市因盗窃被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案件的有关规定,如果胡庆华在一年内曾因盗窃受到过行政处罚,其盗窃的财物数额就够了定罪量刑的标准。公诉人在阅卷后发现,2016年12月,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公安分局确因盗窃对一名叫曹旭东的人作出拘留13天的行政处罚。从胡庆华的个人供述看来,和当初潍城查办的盗窃案件细节高度相似。难道,胡庆华就是曹旭东,他究竟是谁?
公诉部门引导公安干警继续调查取证,调取了曹旭东在潍城分局接受行政处罚时的笔录材料和指纹信息,通过比对“曹旭东”和“胡庆华”的指纹,确定了他们为同一人。
一份严谨的检察建议
“我也是没办法,我妈就是黑户,我从小生下来也没有户口,后来母亲带着我改嫁,我就跟着继父的姓,很早就出来打工了……”,胡庆华对自己的“黑户”身份很是苦恼。
早年在石家庄打工时,他捡到曹旭东的身份证,觉得跟自己长相有几分相似,就一直冒用曹旭东的身份,直到在苏州盗窃案发。
承办人联系了远在湖北荆州的胡庆华的生母,查证胡庆华的真实身份和年龄。经过DNA亲缘鉴定和其生母改嫁后生育第二个儿子的年龄,证实了胡庆华的真实姓名和出生日期,排除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嫌疑。
胡庆华并非曹旭东,查实这一情况后,虎丘区院向潍城分局建议撤销对曹旭东的行政处罚决定,重新出具对胡庆华的处罚决定。
很快,这一建议得到潍城分局的采纳,8月16日,潍城分局干警赶赴该院,重新对胡庆华宣布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撤销了对曹旭东的行政处罚决定。
一个期盼的正式身份
小学没毕业,胡庆华就离家跟着一个裁缝当学徒,后来就到各城市四处打工。“黑户”的身份让他四处碰壁,上户口更是难上加难。就这样,胡庆华一直靠偷来和捡来的身份证蒙混过日,几次在网吧遇见警察盘查,吓得东躲西藏。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落户难问题依然突出。”虎丘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些犯罪嫌疑人为非婚生子,“黑户”居多,这些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心理健康状况堪忧,常有自卑和偏执等心理,更易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
为了帮助胡庆华更好地回归社会,承办人查阅了有关非婚生子落户的相关政策,从2015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看到了希望。这个《意见》明确规定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类人员,可以依法登记为常住户口。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公安机关在接到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承办人的电话后表示,胡庆华的情况符合登记户籍的条件,只要后续本人持判决文书和户籍办理所需材料,就可以拥有自己的正式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