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健康山西建设,8月31日,山西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我省将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利用“互联网+”创新监管等方式,提升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争取到“十三五”末,我省全面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今年我省将深入整治食醋、白酒、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问题,集中整治疫苗、特殊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风险品种不按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经营问题。
坚决取缔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回收药品等行为。加强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饭店和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饮企业等聚集性就餐单位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组织开展掺假售假、虚假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篡改保质期、过期翻新、违法添加、规避检查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深挖严打“潜规则”问题。
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
我省将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其中,将制定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健全政府、媒体与公众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运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风险预警。
同时,我省将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探索建设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示范点,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
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严格生产经营环节现场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