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喜顺)今年以来,铜川市建立责任落实、联席会议、纪实台账、督查点评、典型宣传等五项配套制度,力促“三项机制”落细落实,助推全市追赶超越常态化。在一、二季度全省“三项机制”落实点评中,铜川市位列各市(区)第3名、第4名。
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强化落实“三项机制”的四方责任,铜川市委明确党组、党(工)委承担主体责任,每季度研究1次“三项机制”落实工作;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组织部门承担抓落实的直接责任。铜川市委率先作表率,市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三项机制”工作;铜川市委书记郭大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逢会必讲“三项机制”,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必谈“三项机制”;铜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王刚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带头部署、落实和督导“三项机制”;全市组织部门学在先、走在前,把“三项机制”与当前的重要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系统考虑贯彻落实。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级组织部门主管“三项机制”工作的副部长召集,考核部门承担日常工作,成员单位由纪检、发改、统计、扶贫等14个部门组成,负责认定违纪违法、县域经济综合排名、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各类考核结果等,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每季度向考核部门提供线索和结果,考核部门汇总、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后,由组织部门根据干部调整需要报市委审定。今年以来,根据联席会议精神,对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坚决“下岗”,宜君县1名镇长,王益区农林局1名班子成员等人先后被免职。
建立纪实台账制度。实行“批次纪实”与“个人纪实”相结合,一人一表,一批一档。个人纪实突出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各个程序情况,重点体现各类考核结果、责任认定结果、单位党组织意见、“三项机制”适用条款及运用依据;批次纪实主要记录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环节情况,重点是部务会、常委会、全委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每个环节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备案。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调整干部733人,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74人,其中鼓励激励93人、容错纠错11人、“下”了70人。
建立季度督查点评制度。坚持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点评,一季度一督查。实行季度点评首末位制度,将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划分为9个类别,每季度实行区县逐个排名点评、部门首末位点评,各类别首末位分别加减0.3分,直接计入被考核单位年终考核得分。加强督导整改,针对一、二季度省上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结合市上点评的问题,把重心放在破解“市上热、区县部门凉”的难题上,先后2次向各区县和排名末位的市级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约谈区县组织部部长。
建立典型案例宣传制度。铜川市委每季度编印1本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具体案例的背景、原因、依据和启示。加大“三项机制”宣传力度。同时,根据《铜川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人防办在2015、2016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市级部门末位,市委对市人防办领导班子1名主任、1名副主任和1名党组成员做出集体免职的决定。这一典型例证经《陕西日报》等媒体报道后,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