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
武汉早有医保制度,新制度有什么不同?市人社局医保处人士昨介绍,2001年、2003年和2007年,我市分别建立了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三个基本医保制度,全市参保人数达到875万人。这次的新制度整合、统一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现3个“无差别”:
本市居民与市外居民无差别——对户籍没有限制,无论市内市外人员,只要按照新制度的规定参保,就可按规定享受待遇。
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市外无差别——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无论是去市外就业,还是留居市内,医保政策一视同仁,解除了我市异地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后顾之忧。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无差别——城乡居民执行一样的缴费标准、一样的待遇政策、一样的业务经办流程,医保政策没有了城乡之分。
待遇整体提高
农村居民医保目录增加1600多种
新制度在待遇上有变吗?据介绍,新制度保留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个制度所有的待遇项目,待遇水平“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全市城乡居民待遇水平较过去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城镇居民提高待遇6项,农村居民提高待遇19项。特别是260万农村居民,待遇提高的幅度更大。在医保目录方面,城镇居民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增加了72种,农村居民增加了1600多种。农村居民就医范围更宽泛,就医方式更灵活。
缴费标准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新制度沿用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举措,将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与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即:各类居民按统一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2018年为200元。
按省政府文件要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原则上以学校(园、所)为单位集中参保登记缴费”。今年1月,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我省中小学代收费项目。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我市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符合享受待遇条件,新生儿可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新生儿在出生90日及以内办理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才能报销出生之日起医疗费;出生90日以后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次月起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如果在9月1日以后出生,除办理当年的参保登记或参保缴费外,还要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新生儿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的优惠明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