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郭梨影负债累累的债务人伪造借条,虚构借条记录,帮助“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自己,妄图在执行过程中分得一杯羹。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破解这起虚假诉讼。
今年,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一起三角转账关系的银行转账记录作为借款证据起了疑心。经查,何某因生意失败导致债台高筑,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2016年10月,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欲将其名下的一栋写字楼拍卖。为了能在执行款项中分得钱财,何某伙同其亲戚何某某伪造了一份其向何某某借款140万元的借条,并通过何某向第三人林某转账,再由林某转给何某某,最后由何某某转给何某。形成的三角转账记录作为借款凭证,由何某带着何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很快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并拿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何某某凭着这份调解书作为债权人参与到执行分配中。
秀屿区检察院认为这份调解书采纳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遂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