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各个环节,既环环相扣,又相互制约。执纪审理工作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关口和出口,在各环节都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对此,纪检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要用心做好执纪审查的收口工作,对审查结论既要尊重,又不能简单信任,做到认真检验、有理有据,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
审核证据要细心。要细心审核违纪事实和证据材料,凡是写入审理报告的违纪事实,都要有证据支持;凡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事实,都不能写入审理报告。同时,要善于从主观动机和违纪目的判断违纪对象的主观性,也要善于从书证和言证判断违纪事实的客观性。
主体审查要精心。对违纪主体的审查要精心,尽可能从多种渠道收集素材,对违纪对象从任职经历、职权特点、性格特征、违纪方式等多方面进行粗略“画像”,更好地判断“树木”和“森林”的综合情况。
审理谈话要耐心。与违纪对象进行审理谈话要耐心,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要综合研判违纪事实和从轻从重情节,为实事求是定案和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奠定坚实基础。要有充分的耐心,注重从维护被谈话人的正当权益出发,充分听取被谈话人的意见或其对自己的违纪行为进行无错或错误较轻的申辩,使被谈话人的正当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沟通协调要虚心。审理组要虚心与审查组进行沟通交流,审查组身处纪律审查工作第一线,对违纪问题特点和背景情况掌握更加全面,在案件审理阶段,要充分听取审查组对案件事实认定、处理意见和考虑,再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恰当提出审理意见,确保案件质量,形成执纪合力。
处分宣布要交心。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要求,妥善安排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做实做细对犯错误党员干部“一人一事”的教育工作,帮助解除“思想疙瘩”,实现执纪效果的最大化。针对重大职务调整的干部,要提前了解其思想状态和生活、身体状况,妥善安排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时机,采取面对面谈话方式,帮助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既体现执行纪律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孙明涛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