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朱炎皇
长沙的雷先生在复地·崑玉国际小区(以下简称“崑玉国际”)买了一套新房,不料房子多处渗水,开发商断断续续整改多次,3年过去了,渗水问题依然存在。雷先生一直收不了房,最近却收到了催缴物业费的《律师函》。昨日,雷先生气愤地说:“他们恶人先告状,我才是受害者。”
1整改3年收不了房
2014年8月底,雷先生花180多万元买下开福区崑玉国际5栋3201房(顶楼)。“房子比较大,有151.5平方米,本来打算做婚房。”雷先生说,2014年底,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当时,雷先生在国外出差,直到2015年5月才和一位懂行的朋友去验房,发现主卧、次卧、卫生间多处渗水。雷先生当即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整改。自此,拉开了一场长达3年的“马拉松”。
雷先生称,每次,开发商都派人在渗水处刷遍腻子粉,做些表面工作,一下雨照漏不误,然后,工人又来刷遍腻子粉……前前后后整改了七八次,房子依旧渗水。
昨日,在5栋3201房主卧、次卧,记者看到墙角残留着明显的水渍。客厅墙上所贴的《空置房检查记录表》显示,自2016年2月14日至今年8月16日的20次检查中,这套房间的“无渗水迹象”一栏全是“勾”。雷先生说:“因为渗水,今年7月还来修过。”
2《律师函》催缴物业费
新房收不了,婚房落空,雷先生和妻子至今仍住在父母提供的一套小房子里。就在雷先生为房子的事心力交瘁时,今年5月13日,一纸《律师函》又给了他当头一棒。《律师函》是物业方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发来的。
雷先生算了算,一共是35个月物业费,也就是说,从2014年7月起物业就开始计费了。“房屋渗水等问题一直在整改,无法装修入住。我连新房钥匙都没有,完全没有享受物业提供的任何服务。这笔物业费不该由我出。”雷先生很是郁闷。
雷先生补充说,买这套房,他花了180多万元。这笔钱如果用于投资、存储,会有不少收益;即便房屋装修好用于出租,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应该是我起诉他们才对。”
3房屋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
收到《律师函》的不只雷先生一户业主。高地物业品质经理田先生说,这次他们委托律所发送了数十份《律师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的当日起,就开始计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房屋质量的事应该找开发商,物业只能帮业主和开发商协商整改的事。”昨日下午,开发商客服经理许女士找到雷先生,答应做进一步整改。
因拖欠物业费,崑玉国际2栋另一户业主胡先生已被高地物业起诉至开福区法院。胡先生列举了拒缴物业费的诸多理由:主卧楼板开裂;2栋消防楼梯间墙体几乎每一层都开裂,大厅墙体、天花板渗水霉变;2栋房屋基础从2013年至今一直受积水浸泡……胡先生表示,自己将大胆应诉。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如果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不能将对开发商的不满,转嫁到物业公司身上,并以此拒缴物业费。业主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人身财物受损、新房未入住、车位被占用等情况,作为不如期缴纳物业费的理由不能作为抗辩的事实,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对这些问题,业主可另案主张权利。
(线索提供人 王先生 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