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晓磊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11月至12月,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3年来,三个知识产权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建议,总结推广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验,适时增设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门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
提高专业审判水平
报告提到,提高专业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是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突出成效之一。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审结专利案件7041件,依法审理涉及无人飞行器技术、4G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保护;在“U盾”专利侵权案中,一审全额支持原告49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首次支持了原告以计时收费方式主张的100万元律师费……报告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创新发展”“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等方面,成效显著。
“知识产权法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周强指出。
聘61名技术调查官
报告同时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在“深化司法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方面,成效显著。
作为司法改革先行者和排头兵,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完全按照司法改革要求组建,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有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审判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构建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体系,是知识产权法院工作中的亮点。最高法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细化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职责,规范技术调查报告的采信机制;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均设立了技术调查室,共聘任61名技术调查官,形成技术调查与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有效衔接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据介绍,技术调查官在1144件案件中为法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确保了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