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来自上世纪的名词,有着强烈的体制内色彩。习惯了干一个月领一个月工资的人们,并不怎么重视这个问题,似乎只有单位的人事部门才会关心这个东西。可实际上,工龄与员工的待遇息息相关,除了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带薪年假天数、医疗待遇等之外,还影响着员工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水平。因此,工龄绝对不能忽视,员工个人也要重视这个问题,保存好“证据”,不要让工龄受损。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而工龄又分为两种,一种叫做本企业工龄,另一种叫做连续工龄。两种不同的工龄计算方式,在一些待遇认定上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视同缴费年限”关系养老金
在很多单位,尤其是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工龄是跟工资和津贴等待遇直接相关的,工资里面还有工龄工资这一项,一些待遇也是工龄越长,标准越高。
还有一个跟工龄相关的词汇叫做“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名词在计算将来的养老金待遇时可是至关重要的。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已经跟这个名词没有什么关系,所以也并不关注这个话题,但对于一些年龄稍长的人,尤其是在1992年之前就参加工作的人来说,可是有重要意义的。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虽然有些年头你并没有工作,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但是养老保险就当你缴过了,照样把这几年算在你的缴费年限里给你发养老金。
因为这个制度是从1992年开始实施的,所以1992年之前就参加工作的人,在退休时都会涉及一个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事情。
以下几种情况,经过认定,都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复员退伍军人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