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这几个非法“占中”分子,以违法暴力手段非法集结或者煽动其他人非法集结,对香港公共秩序和公众安宁造成了严重损害,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即时监禁6到8个月不等,可谓罪有应得。此判决拨乱反正,彰显法治精神,得到香港社会广泛认同。
但同时也有杂音传出,诬称此审判有政治目的,“损害香港法治基础”“妨碍香港司法独立”云云。英国《金融时报》发表题为“香港考验中国良知”社评,妄称中国政府正加大对香港的干预,加强对不同政见者的“政治打压”;刊登前港督彭定康的读者来信,妄称黄等3人被判监禁是香港特区政府的“严重错误”,该裁决应受到谴责。英国《卫报》社评妄称,有关判决结果是执行北京意愿而非寻求司法公正,旨在打压香港青年“追求民主自由”。
这些说法实在是颠倒是非,居心叵测。
稍加注意,不难发现,这些杂音大多来自那些平日高唱“维护司法独立”的反对派势力,以及与之应和的外部势力和部分媒体。不过,无论他们站在什么“政治高地”,为黄之锋之流“打抱不平”,都掩饰不了他们“反中祸港”居心。由此可以看出,香港法治当前面对的是两个“敌人”,既有反对派的政客,更有在台前幕后为之打气鼓劲的国外反华势力。
判决结果出来后,有美国政客第一时间站出来攻击香港法院,发起“联署声明”企图推倒判决,还有的耸人听闻地称审判为“政治迫害”;有西方媒体“巧妙”引述“匿名消息”,意图指控特区政府律政司是“政治审判”;更有美国某参议员毫不遮掩地表示,将促请美参议院通过所谓“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所有这些都显示,外国势力正明目张胆地干涉香港的法院判决,干涉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
必须指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我们绝不允许任何外国政府、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我们要始终警惕外部势力利用香港事务说三道四的干预图谋,防范和遏制极少数人勾结外部势力干扰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
反华势力的言行,尽管打着“民主”的旗号,实际上是在严重破坏着香港的法治,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对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严正表示,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和上诉庭的判决,绝无任何政治动机,无理指控只会动摇香港法治基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我们要求所有有关国家履行他们的公开承诺,谨言慎行,不得干预香港特区内部事务,不得向任何“港独”势力提供任何支持。
香港在全球法治指数排名中一直靠前,去年排在第16位,远较美国排名靠前,而当中的“刑事公义”一项,更是排在第6位。这些都是多少年来,全港市民共同努力维护的结果,也是反华势力所不愿正视、所要极力抹黑之处。但是,不管外部势力如何抹黑,公理自在人心,诚如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所指出,法院的决定有时未必迎合所有人,无论是个别人士、政治团体及其他团体;法院的职能是依据法律及其精神就纠纷作出裁决。这是维护香港法治、维护香港司法独立的有力声明,也是对反对派及其背后反华势力的有力反驳。
(作者为本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