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淑秋 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结束后,吉林省司法厅第一时间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将会议精神特别是司法部部长张军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传达学习,在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吉林省司法厅紧密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抓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学习和贯彻落实。迅速将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向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作了专门汇报。
吉林省司法厅还按照中央、司法部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对照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印发的“改革清单”,对吉林省司法行政改革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对照、逐项核查、摸清底数,坚持问题导向,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对症下药,着力解决短板问题。
为将司法部提出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总要求在吉林省落地着实、开花结果,吉林省司法厅决定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机制,拓宽服务渠道,改善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当前,重点围绕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行动部署,通过打造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助企”“法治宣传惠企”“预防调解纠纷稳企”三个平台的作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同时,省司法厅提出要切实落实好“治本安全观”。在落实好“底线安全观”的前提下,积极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加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管理,深化教育改造和教育戒治工作,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树立良好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形象。同时,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