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高端人才板块 /
■开设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快车道”
除国家“千人计划”外,符合湖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湖北(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武汉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入境政策协调小组制定的人才标准,经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建立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
外籍人员已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30万人民币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人民币以上(收入和纳税标准根据规定定期调整并予公布),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 外籍华人板块 /
■放宽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工作、居住时限要求
■放宽外籍华人签证和居留有效期
对来汉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汉工作、学习、团聚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 外籍留学生板块 /
■支持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
取得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在汉创新、创业的外籍留学生,可以凭学历学位证明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
■允许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
对符合学历要求,被我市有关单位聘雇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以按规定办理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支持外籍青年人才进行实习活动
受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单位邀请来汉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在汉进行实习。前者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
/ 长期在汉外国人板块 /
■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申请范围
在汉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允许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多岗位兼职
属急需紧缺的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工作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兼职”后,可以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
■扩大外籍人才办理口岸签证的范围
企事业单位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持有效工作许可证明来汉工作,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唐先生办理长期居留证图/记者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