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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交委、市城管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市公安交管局五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共享单车新政《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意见》。会上记者获悉,我市新、改、扩建城市主干车道,将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抓紧划设非机动车道并设置隔离设施;单车企业需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放运营数据,单车投放前应报批;半年过渡期后,单车企业将全部实现车辆卫星定位,并设电子围栏;收取的用户押金需设专户,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
在武汉骑单车将有更多“专道”
上月29日,市城建重大项目第62次工作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慢行交通及绿道系统规划》。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颁布实施。上述《规划》和《意见》都对设置共享单车道路,提出了规划和要求。
昨天的发布会上,市国土规划局明确,力争实现中心城区既有道路慢行系统规模和出行空间“只增不减”,新建道路慢行空间与机动车空间同步增长。
规划期限内,主城区范围内将设置四级共2455公里的非机动车道网络,能够为骑行者提供良好安全保障的约1141公里,相比现状增幅近300%。
昨天,上述五部门共同表示,今后对新、改、扩建城市主干车道,要按规范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对具备条件的现状道路,抓紧划设非机动车道并设置隔离设施。
单车投放不能任性需报批
发布会上,五部门重申《意见》中的相关要求,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实现全市规模调控。
企业在车辆投放前,应报所在区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集中定点定量投放。
投放了还要有人管理。《意见》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应按照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5%以上。
半年过渡期后需设“电子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