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魏英杰
近年来,几乎关于校园贷的消息都伴随着暴力与恐惧。近日总算有一则消息让人眼前一亮:长沙一网贷平台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同时支付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在已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判决大学生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照同期银行年利率计算利息。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网贷平台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追讨借款,这比原来以各种威胁、暴力催逼手段,要显得文明多了。虽说这可能是因为这些学生分散天南海北,已经失联,但网贷平台能这么做,说明他们也知道,法律是所有人最后的依托。当然,这或者也意味着网贷平台已经主动放弃了暴力。
法院的判决更富有信息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贷平台要求借款人支付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属于法院可以支持的情形。校园贷也是一种民间借贷关系,适用上述司法解释。但在这些案例中,法院的审理显然考虑到了校园贷的特殊性,对网贷平台的有些要求不予支持。这与当前社会对校园贷的不鼓励态度相一致。
这几年来校园贷呈现各种乱象,就在于不少网贷平台不顾大学生的消费与还款实际能力,一边以各种手段引诱大学生上钩,另一边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逼债,甚至出现有些机构以网贷为名,行诱骗、逼迫女大学生卖淫之实,不仅给校园与大学生安全带来隐患,也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此,今年6月份银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在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在这背景下,法院的审理判决为校园贷的逐步退出提供了一个合法的途径。
但也要看到,校园贷只是针对大学生群体的民间借贷、网上借贷的一种说法,只要大学生还存在这种需求,不能控制自己的过度欲求,无论有关部门采取什么措施,都难以根绝这一现象。虽说有关部门暂停网贷机构进入大学校园的同时,放开传统银行重返校园,但有以往校园信用卡乱象的前例,这也只是一种治标之策。更重要的还在于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理性消费的诱惑。
从诸多校园贷悲剧来看,网贷平台得以趁虚而入,与借款人自身不切实际的消费有关,有的大学生是为了显阔气、摆场面,还有的大学生是不自我节制,导致掉进高利贷的泥沼而不能自拔。所以,在这些悲剧的背后,有着令人警醒的地方。大学生虽然多数没有经济能力,但已经是成年人,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自己闯了祸,扔下一堆烂摊子,却让父母来收拾。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高利贷不受法院支持,本金和正常的利息不能不还。就此而言,网贷平台通过诉讼寻求解决借贷纠纷,也是一种进步。这既是网贷平台去暴力化、走上正轨的前奏,也是教育大学生理性消费、遵纪守法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