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周小雷 何淼玲 沙兆华 王曦 于振宇
8月20日晚,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播出第三集《依法行政》,全省各地干部群众收视热情不减,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认为,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是依法行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遵法守法、严格执法,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有法必行,规范运行公权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夏唐凯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对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非常具体的安排部署,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推动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成效显著。我省根据中央要求,也作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安排部署,扎实有力推进了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较好进展。
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无特权”等法治观念正日益养成。湖南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匡青松表示,这些观念的养成正是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成果的生动表征。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指导室主任陈于宁认为,公权力运行的失范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环境。为有效监督好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权力的规范运行,近年来湖南检察机关重拳出击社会关注度高、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渎职犯罪案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明确了将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收受贿赂,不作为、乱作为,破坏依法行政,损害发展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等8类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
依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更要有担当、重实效
古语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汨罗市三江镇党委书记仇文娟谈到,在今天,法律就是我们干部从政的准绳和规矩。特别对于乡镇干部来说,身处接触群众的第一线,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中。我们能不能遵守好法律、能不能执行好法律,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高低。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
“依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更要有担当、重实效。” 临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琇文认为,依法行政,对公安群体而言应当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公安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二,公安机关应当“专司其职”,避免“大包大揽”。现在,政府高度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让人民群众看到和感受到政府敬畏法律的诚意,进一步明晰警务与非警务的界限,让公安民警从大量繁琐的非警务活动中抽身,更利于坚定地履行职责,服务于民。
政府工作法治化,关键是从决策的源头抓起,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让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专家、律师参与决策。在律师李含英看来,此举推动了各种法律风险有效防范和控制,使各项决策和管理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运行,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从源头实现政府工作依法依规。李含英还表示,应把该项制度向纵深推进,当前,广大农村地区成为法律服务的盲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农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需求。在乡镇、村一级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也将引导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广大农村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