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河北邯郸涉县一网民发帖质疑县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事件,8月20日,邯郸警方回应称根据复查已撤销涉县公安局对当事人张某某作出的处罚决定,已作出对当事派出所所长停职,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处罚,并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8月21日中新网)
因网上发帖吐槽涉县医院饭菜价高质次,结果就被当地公安机关给拘了,这件事情随着广大网友的关注终于有了转机,当事人张某被放出来了,拘留的处罚撤销,张某获得了本该属于他的清白。
这件事情之所以会获得广大网民的关注,是因为发帖吐槽的寻常和警方大动干戈的反应之间产生了让人感到惊诧和莫名恐惧的“戏剧效果”,人们不敢相信,一次普普通通的网上发帖吐槽竟然能招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而且还因此上了当地的新闻报道,这实在是太有“喜感”。
警方拘捕张某的罪名是“虚构事实”和“扰乱公共秩序”,但这两条罪名似乎都不是那么立得住脚。先看这虚构事实,通过看帖文可能大多数人会感觉,这分明就是一个普通患者在医院餐厅就餐后的普通感受而已,张某在帖子中对于新医院的饭菜价格和分量与原来老医院的进行了鲜明对比,即使有少许夸张的成分,恐怕作为消费者来说,每个人因为口味和价值判断的不同,也会有主客观上的差异。但对于警方做给出的“虚构”的说法,就有点立不住脚,因为张某在帖子中对于县医院搬迁新址之后饭菜的描述是有主观成分,但还都是依据事实进行的评价和个人感受,没有看出有什么虚构的成分。
其次是“扰乱公共秩序”这个罪名,就更有点离谱了。一个患者去医院餐厅吃了几天饭,对餐厅的饭菜质量给了个“差评”,怎么就能达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社会效果了呢?如果这个罪名真的成立,那我们这个社会舆论环境岂不是真的就脆弱不堪甚至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了,一个医院餐厅的“差评”都能扰乱到公共秩序,这也太让人有点啼笑皆非了。
从邯郸涉县网民发帖吐槽食堂被拘留的新闻引起关注,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其实对于警方的执法权限是非常在意和关心的,因为现在是依法治国的时代,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执法机关,依照法律准绳执法,严格执法纪律,树立良好部门形象,这是当下老百姓对于公权力部门尤其是执法部门的基本期待和要求。
对于网上虚假信息和一些网络谣言依法进行打击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国家这几年也加大了这方面的执法力度。但前提条件是必须依法依规,一定要厘清网络谣言和言论自由的边界,不能罔顾事实,对普通的网络吐槽和建议意见进行打击,这不仅会让大家对执法部门的形象产生误解,而且还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
当然,邯郸警方在此次的“危机”公关中的反应还是及时迅速的,态度和处理措施也都可圈可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给其他地区的执法部门一个提醒,即时刻要以事实为依据,厘清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的边界,认真学习法律业务,莫再出现“适用法律不当”的尴尬局面了。(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