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杜辉升 丁兆霞
本报通讯员 刘 惠
8月5日,早就纳入拆迁改造计划却长期没有进展的日照市东港区政府广场南片区,首批896户居民签订了拆迁协议。在此前后,东港区自2016年以来已完成了38个村居拆迁,超过过去9年整村改造数量的总和。更重要的是,村居协议签订率全部实现100%,过千户的村协议签订时间不超过2天,千户以内的1天,最快的仅3个多小时,没有引发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东港区自2007年启动城中村改造,纳入改造范围的有97个城中村,至2015年底还有68个村未改造。有市民不客气地说,新市区整洁靓丽,老城区破破烂烂,就像是“破毛巾镶金边”。
2016年,按照日照市的统一部署,东港区立下了“三年攻坚、五年收官”的军令状,要用三年时间完成剩余村居房屋的拆迁,五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涉及房屋3.7万处、近10万人。
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采取自拆自建或村企合作模式,区位好、土地多、经济状况好的村居已改造完成,剩下的多是区位差、土地少、经济状况差、情况复杂的村。好改的改完了,难啃的怎么啃?“放权、压责、让利”,东港区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大胆尝试。
打破村居界线,按照“便于配套、便于安置、便于腾空土地开发利用、便于统一拆迁政策、便于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对地理位置相近、人文环境相似的村居进行统一布局,将68个村规划成20个片区,同一片区内执行一个安置补偿方案,实行集中统一安置。
变以往自拆自建、村企合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公开择优选择承接主体,优先对拆迁居民进行安置补偿,购买服务的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与拆迁腾空土地开发直接挂钩。对经测算不能平衡改造成本的村居,由政府兜底,确保每个村都能改得了、改得好。
在安置补偿上,设置更多“选项”,明确“提倡货币化、鼓励1+1、尊重两套房”补偿原则,拆迁居民可以选择全部货币化补偿,或选择置换一套楼房,另一套货币化补偿,也可选择全部置换两套楼房。
有了新的思路,还需要用具体的措施将其落到实处。如此大面积的拆迁,遇到的情况各式各样,问题错综复杂。房屋面积认定问题、买卖问题、村班子软弱涣散问题、拖欠村集体承包费问题等等,一下子集中呈现。
“不能就拆迁而拆迁,要高度重视百姓的合理诉求,尽可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绝不能再造成新矛盾。”东港区委书记王世波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