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邢东伟
□ 本报见习记者 翟小功
“陈龙生把多收的200块钱还给梁东和。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建房任务,否则赔付詹达书工程款……”
8月12日上午,海南省万宁市司法局大茂司法所十分“热闹”。原来,大茂司法所所长、大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纪明清正在利用双休日调解纠纷。
今年4月8日,大茂镇老达村村民詹达书将房屋建设工程承包给陈龙生,并付了2.2万元,陈龙生打好地基后便“消失”了。7月15日,边园村村民梁东和将危房改造房屋承包给陈龙生,并预付5000元,陈龙生也一直延误工期。纪明清接手后发现,两个调解案件的被申请人都是陈龙生,便决定把三方叫到一起来。
最初,见到久未露面的陈龙生,詹达书、梁东和有些激动。但在纪明清反复主持调解下,三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万宁市大茂镇比邻城区,人口有3万多,是万宁市矛盾纠纷多发地,历来社情复杂,工作难度大。
针对大茂镇情况,纪明清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逐渐成为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从未发生因适用法律不当而引发当事人不满和投诉。
初见纪明清,皮肤黝黑,笑容爽朗。今年59岁的他,从1991年调到大茂当司法助理至今,已扎根大茂镇26年之久,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纪调解”。
据统计,近5年来,纪明清平均每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先后共主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他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说起“调解经”,纪明清将其总结为“三心”:耐心、诚心、公心。
“‘纪调解’,这块地一直是我们的集体土地,1978年农村体制改革后就是我们村使用,至今没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任何土地纠纷!”7月28日上午,大茂镇红石村委会第八村民小组组长张新道见到纪明清时说。
前不久,红石村委会第九村民小组向大茂镇政府提出申请,请求确认位于甘宅塘圯27.5亩地所有权归其所在村集体。纪明清接到调解通知后立即着手调查。
在调解过程中,纪明清根据事实说话,谁也不偏袒,照顾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耐心做思想工作,让基层群众看到调解员的“诚心”,出于“公心”处理各种纠纷,赢得老百姓的信任,最终的调解结果也获得大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