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富春江二桥是桐庐县城的宏伟建筑。站在雄伟的富春江大桥桥头,滨江“一号公馆”是众多沿江高端住宅小区的标志景观。曾几何时,因为小区地段好、环境优美宜居,周边配套设施佳,更可饱览江景无限好风光,被外界称之为“住在小香港”。
2014年,“一号公馆”楼盘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2016年1月5日,桐庐法院依法对涉“一号公馆”房地产破产案件正式立案。
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依破产法清理债务的程序,破产是商品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
多方配合,让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一号公馆”的“烂尾”引发了连锁反应,涉及该楼盘的诉讼案件在正式破产立案前不断涌入法院,地方党委政府也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磋商应对。
“‘一号公馆’是我县受理的第一起房地产破产案件,我们在对‘一号公馆’正式立案前,已经摸清了其债权债务情况,对破产过程中可能遇见的情况我们已经作了充分的评估,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置要归功于县委、县政府和法院在本案正式立案前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县‘帮扶办’及公安、住建、财税等部门大力配合,为法院破产审判开辟了‘绿色通道’。”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破产审判负责人周建民表示。
“以‘一号公馆’B区块为例,它和A区块一路相隔,破产立案时大楼主体只造到12层(共18层),房产尚未销售,处于‘烂尾’状态,在美丽的富春江边显得十分不协调。”立案后,该院迅速聘请专业机构对B区块作了评估,但是烂尾楼盘的转让涉及20多个部门,手续极为复杂。
为了给接手者打消疑虑,保证转让程序的畅通无阻,提高资产处置价值,县委、县政府召集了住建、规划、税务、消防、气象等多个职能部门,讨论如何畅通转让程序。公开拍卖当日,有4家意向购买者参与了竞拍,并以最后溢价20%多成交,如此给每一位购房者、劳工、材料商等债权人争取到了利益的最大化。”桐庐法院民二庭破产审判法官汤德宫说到B区块的整体拍卖,仍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