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事件从微博发酵后,先是名叫李炳鑫的小伙无辜“躺枪”,被误认成猥亵事件的男主角,经微博大V转发后遭到“人肉”和谩骂;后是猥亵事件的爆料人“作家陈岚”在微博上接到近千条死亡威胁和诅咒,甚至身份信息及家庭住址等隐私也被晒到网上。无论这些言论和行为出于怎样的目的、持怎样的观点,但无一例外都过了火,最终升级为具有破坏性的网络暴力。(8月16日 人民网)
南京高铁站未成年女孩被猥亵案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经到案,在警方还没有发布正式调查结果之前,网络上再次因为此案起波澜。先是无辜“路人”李炳鑫“躺枪”,被误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后是作家陈岚因为爆料成为被攻击的对象,甚至家庭地址等敏感隐私信息都被公布在网上,逼迫陈岚不得不准备搬家。因为面对近千条死亡威胁和诅咒的信息,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不得不考虑安全风险的问题。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暴力其实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一种网络“社会现象”。甚至任何一个稍带有争议性的社会新闻,都会捎带着引起一波喧嚣的网络语言暴力。比如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第一案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其丈夫王菲因为妻子的自杀备受网络暴力的袭扰,不堪忍受,最后将两家网络平台告上法院。再比如去年的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也出现了当事人被网络暴力骚扰,日常生活都受到影响的情况。
网络暴力之所以被一些人使用的“淋漓尽致”,首先是和网络技术的开放性有关。在当今人手一部手机的今天,微信等各种社交工具以及论坛数不胜数,人们发表看法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要有一部手机,能上网,就能完成意见的表达,甚至可以参与一些表达自己态度的投票活动。所以网络技术的便捷开放一方面给人们的发声创造了无限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也给一些人在网络上施以语言暴力提供了方便。一言不合即开骂,甚至无缘由的谩骂,更有一些心理不健康的人在网络上丑态毕现,严重诋毁或者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网络暴力不能被彻底禁止还有一个原因是当下针对网络暴力行为的相关法规还有点失之偏软,对于语言暴力以及一般意义上的骚扰,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以及量刑定罪上,还不能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因有多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网络的匿名性特点,在调查取证方面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和警力,不能够做到每一个网络暴力留言都调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前的网络暴力尤其是网络语言暴力,往往带有群体性的特点,参与人数众多,而且会借助贴吧、qq群等组成团,带有“法不责众”的心态和特点,这样的案子在查处的时候往往难度很大,也就容易造成执法偏软。
对待网络暴力,作为每一个公民,也是网民,都要态度坚决的反对它。同时,也要在上网的时候更加理智和审慎的看待网络上的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新闻事件。在没有真相之前,不轻易的站队表态,更不能根据只言片语就在网上随便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更不能肆意宣泄个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借助某一个社会事件起哄,谩骂和威胁别人,鼓动他人参与到一些不理智的聚集活动中。
网络世界也是现实社会的真实映照,只不过因为网络技术的便捷和匿名性而让少数人对网络世界的自由产生了“无边界”的“幻觉”,而这种“幻觉”一旦产生是非常可怕的,它很容易使一个人走向违规和违法的边缘。因此,应该以“高铁站女孩被猥亵”案件之后的网络暴力行为为镜鉴,时刻警醒和提醒自己,远离网络暴力,理性参与网络互动,为维护好网络环境的干净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