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不法分子田某打着网络贷款不用还并且可以得到好处费的幌子,将“黑手”伸向了在校大学生。
在利益的诱惑下,黑龙江省大庆市186名在校大学生深陷高达320万元的校园贷,其中280万元都被田某实际使用。近日,田某校园贷诈骗案在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989年出生的田某是黑龙江绥化人,从大庆市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北京一网络贷款公司,2015年4月从北京辞职回到大庆自己开公司。
为快速筹到启动资金,田某瞄上了近年来比较火爆的校园贷,大庆市内的东北石油大学、八一农大、哈医大(大庆校区)等高校进入他的视线。
于是,田某联系到学弟余某,让他从中帮忙介绍同学前来办理网上贷款,并开出优惠条件,即承诺学生办理网上贷款,只需将钱全部交给田某,本人不用偿还即可获得100元至300元的好处费,同时介绍者也能获得相应提成。
在利益的诱惑下,余某便开始拉拢同学,很快找到13名同意申请贷款的学生。在田某全程指导下,余某本人率先示范,通过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父母及同学联系方式、App录制视频等资料,14名学生顺利通过名校贷、优分期、趣分期、京东白条等网络贷款平台的审核,并完成办理贷款的所有手续。
14名学生拿到贷款后,按照田某指示,把贷出的钱如数转入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中。田某也履行了之前的承诺,当场给付每名贷款学生100元至300元不等的报酬,并给付介绍人2000余元好处费。
起初,田某每月按时偿还学生贷款本息,并将余下的钱部分拿出放贷,部分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然而,本以为通过放贷能让钱生钱,可情况并不乐观,借款人逃跑致自己放贷的钱无法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