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潘从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保险理赔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乌市多家保险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在保险理赔调解室驻点办公,参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
沙区法院副院长吴卫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设立保险理赔调解室旨在加强诉调对接,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自2014年至今,沙区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046件,其中调解结案1512件、判决结案412件、申请执行案件973件。涉及保险公司的有1641件,占该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的80%以上。
沙区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荀文涛说,随着交通事故案件数量激增,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足,一定程度上延长了法院的办案周期;保险公司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异议率高,部分鉴定机构程序不规范较为突出;保险公司上诉的案件有增多趋势等问题,使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存在一些瓶颈。
吴卫东说,沙区法院已与乌市部分保险公司形成备忘录,为使保险公司能在事故处理的第一时间参与到调解中,提升保险公司的服务品质,明确由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至沙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常设法庭驻点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保险理赔调解室内。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到沙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及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中,积极协助工作人员及各方当事人快速处理纠纷,对暂时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确定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引导当事人至常设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根据各方协商,保险公司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快速理赔,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吴卫东说,沙区法院将继续完善、扩大与各保险公司的联络机制,进一步要求保险公司派专人负责案件,定人定责,持续及时有效配合法院应诉、调解、开庭,缩短审理周期,让当事人早日得到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