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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骏作(新华社发)
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37次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生态领域改革的文件多达39份。“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之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惠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39份文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要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任务清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哪些重点任务?这些任务目前落实情况如何?
“全链条”责任追究
梳理39份文件可以发现,中国基本上建立起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全链条”责任追究体系,即进行事前预防监测、事中强化责任、事后终身追责。
事前,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和预警等级进行综合管控。在预警过程中,对最新技术的运用是一大亮点。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提出,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全国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事中,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事后,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全国创新体制机制
梳理39份文件可以发现,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
生态管理体制中出现了新职务。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长”的出现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目前,在各地落实过程中,“河长”的概念进一步拓展。8月5日,安徽省将湖泊纳入河长制管理。8月7日,浙江省正式在沿海地区实施“滩长制”,将这种管理体制延伸向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