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 君 报道
本报莱芜8月9日讯 7月31日至8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四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有关企业和单位,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先期检查专家有关检查情况的汇报。
于晓明指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要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保持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要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责任网络;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以对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见效;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安全生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