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老沈一家原本住在拱墅区小河地块,2005年,该地块拆迁,按照政策,老俩口,小俩口再加上孙子独生子女算两份,人均50平方米,一共能分到300平方米的回迁安置面积。
杭州的这一家五口,老夫妻小夫妻和孙子,拆迁分到四套房。这原本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一件事情,但是围绕这些房产官司无数,其中一套在房产证都还没拿到的时候,就被老俩口暗簇簇地“卖”掉了,后来这套房子被儿子又“卖”了一次。
8月9日,杭州拱墅区法院执行局对这套房产进行了强行腾退,房产到底归哪个,总算尘埃落定。
房产证都没到手,房子就被老沈“贱卖”掉了
老沈一家原本住在拱墅区小河地块,2005年,该地块拆迁,按照政策,老俩口,小俩口再加上孙子独生子女算两份,人均50平方米,一共能分到300平方米的回迁安置面积。几年后,回迁安置房下来了,老沈一家一共拿了四套,两套100多平方米的,两套50多平方米。
我们再来说王某,也就是今天被强制腾退的那个人。
按照王某的说法,2010年底,他一直想买套价格实惠一点的房子,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老沈,老沈说他小河佳苑56平方米的房子可以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即每平方米不到1.3万元,而当时周边商品房的单价大约是每平方米1.5万元。
王某去看了房,也在开发商那里看到这套房产的回迁协议上房主是老沈夫妇俩的名字。
双方在毛坯房里现场签下“房屋转让意向合同”。
王某口中的“合同”其实老沈从网上自行下载,签约过程没有通过中介公司。王某说他先付了42万元给老沈。双方约定,等到老沈拿到房产证,正式过户给王某后,王某再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