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去年以来,省审计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主题,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施“五年创新计划”,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省审计厅在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安排了11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对106个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财政财务数据分析,开展了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资金审计,审计覆盖面较上年继续扩大。从审计情况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调转促”行动计划和“三重一创”建设工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省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提质增效。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702.4亿元,较上年增长29.7%。推进“调转促”行动计划,安排30亿元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拨付3亿元撬动资金,支持安徽产业发展基金加快运作。争取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669.7亿元,居全国第3位,加大力度支持市县发展。安排5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发展。拨付21.8亿元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和脱困发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改善民生。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下降23.8%。全省民生支出4626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量的83.7%。拨付825.5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安排工程建后管养资金18.5亿元,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财政专项扶贫投入56.5亿元、整合涉农项目资金68.6亿元、市县盘活存量资金8.2亿元、债务资金投入40.1亿元,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建设。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支持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