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孟焕良 近日,浙江省友谊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草案表决通过,这是浙江首例钢铁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也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来,首例破产重整案件。
作为诸暨本地规模民营企业,友谊特种钢铁公司2013年爆发债务危机,共有债务13.6亿元,涉及职工170余名,债权人数多达141位。诸暨市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在短短一个多月内确定重整投资人,完成重整计划草案。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浙江法院坚持有“破”有“立”,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778件,同比上升97%,有力推动加快腾笼换鸟、凤凰涅槃,重塑经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