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4日电(记者王海鹰)冒充贫困户领扶贫羊、扶贫猪,冒用群众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山东省纪委日前通报一批染指扶贫资金的基层干部,称“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2014年,郓城县唐庙镇和李集镇的7个村识别出贫困户514户,申请上级财政扶贫开发资金215万元。2016年5月,审计发现514户中有273户为非贫困户,其中唐庙镇3个村向144户非贫困户违规发放扶贫资金67.792万元,李集镇4个村向129户非贫困户违规发放扶贫羊548只;仲堌堆村党支部原书记仲晓田违规将6只扶贫羊发放给非贫困户亲属。
2015年10月,济阳县垛石镇布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吉文将用于扶持贫困户建设蔬菜大棚的专项扶贫资金发放给该村所有建棚户,违规发放专项扶贫资金6万元,其中李吉文、村委会原主任马吉红冒用贫困户名义,分别套取2万元和1万元。
2012年至2014年,时任东平县沙河站镇村镇建设服务队队长兼城镇综合执法中队队长高德民,副队长马传岭及工作人员吴绪方、孙振华利用职务便利,冒用6个村9户群众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11.77万元,截留8个村14户群众危房改造补贴款7.91万元,并将上述款项据为己有。
2014年,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东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体臣违规将其妻作为贫困户上报。2016年6月和7月,违规处置扶贫资产,致使该村13户非贫困户领养猪仔99头;584名非贫困人口领取山羊款9.25万元。其中,张体臣违规领取猪仔8头和山羊2只,价值9812元。
2014年4月,阳谷县十五里园镇葛堤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邦灿擅自决定将用扶贫款购买的81只羊分配给27户非扶贫户;其中葛邦灿领取3只羊,价值3900元。
上述相关干部依照情节轻重分别受到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