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清晨,山东临沂一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同时,相关的视频被放到网上,引起了大众的热议。事后的舆论逐渐形成了两大阵营:有人认为:应该谴责“暴走族”漠视交规,也有人认为:司机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7月10日《沂蒙晚报》)
“暴走健身”是近年来新兴的一项运动。强身健体本无可厚非,但“暴走族”并不能因为健身将“强行占道”这个借口合理化,更不能因为“人多势众”而藐视交通法规,影响社会正常的秩序。所以很多人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暴走健身族”应当承担责任。
当然,也有一种声音认为,视频中“暴走队伍”人数众多,马路上又没有其他车辆,司机不可能没有看到人群,作为一名司机应该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发生这样的撞人事件,司机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
“暴走族”本身代表着广大群众对“健身”的利益诉求,其他群众同样也对公共交通秩序有自己的需求,如今二者发生了冲突,酿成了惨剧,谁对谁错?都有道理,很难说清,真理可以越辩越明,然而利益诉求却不存在是非对错,因为这是价值冲突问题。
然而,此次舆论似乎更愿意站在司机一方,相比较司机的过失与“一死两伤”的结果,网友更偏向于对于“暴走族”漠视法规的占道行为进行谴责。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暴走健身”队伍中老年群体日益增多,然而老人很少有上网发言论的习惯,所以话语权都被向来对“暴走族”抱有成见的青年人所占据,舆论一边倒也就不足为怪。
然而,如此一来,就很容易形成“舆论审判”的恶劣影响,可能会让司机免于刑责。在案件审理中,舆论超越法律事先给这件事情下定论,会对司法公正产生影响。
司机可能触犯了《刑法》,“暴走队伍”中的人员同样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最后法院审判之前,妄下断言是不利于事件解决的。我国司法体制中刑事案件注重以审判为中心,而非以舆论为中心,舆论监督也是存在边界的,所以到底怎么论断,不如静待法院的答卷。文/顾觐皓
(原标题:临沂“暴走族”事件,是非曲折留予法院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