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舜世路东侧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南北两侧的16处商铺,在近期都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但是租户商女士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她从舜世社区居委会开出了“非违建”证明。有了“证明”还是违建,这“证明”是怎么开出来的呢?
开业没多久 房子要被拆
18日上午,位于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的一处银行被强拆。这处银行就在商女士所经营的中医养生中心对面。自5月8日突然接到舜耕街道办城管委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商女士一直心乱如麻。
2016年底,商女士从韩先生手里租了这间“商业房”用来经营养生中心,今年3月初装修完毕后开始办理营业执照。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办营业执照需提供“经营场所不是违法建筑”的证明。
3月7日,商女士同时从开发商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所在地舜世社区居委会拿到了“证明”。证明内容显示,商女士所租赁的水映丽山山庄文化广场C-04号商铺使用性质为商业用房,不属于违法建筑。有了这份“证明”,商女士的养生中心如期在3月12日开业。
但未料到,刚刚投资70多万元的养生中心,突然成了违建要被拆。“我光装修就花了20多万,加上购置物品、人员培训等一共是70来万,这些损失谁来承担?”商女士说,“我在租房时,就问过房东是否违建,房东明确说了不是违建,更关键的是,如果是违建,为什么我还能开出不是违建的证明?”
不只是租户对突来的违建存在疑惑,有商铺的购买者也存在质疑。“我买这个商铺时开发商已经把这间房子租出去用于经营了,开发商说政府的批文都有,不是违建,而且除了房产证之外的其他五个证件都有,加上周围这些店也都经营了一阵子,我也就相信了,谁知道现在怎么成了违建?”
商业房进行过外拓改造
舜耕路街道办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拆除的违建是原有建筑主体外拓出的部分,原有建筑主体并不在拆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