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王鹏贩卖自养鹦鹉,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案,引发舆论关注。
一种声音认为,王鹏将两只属于受保护品种的绿颊锥尾鹦鹉出售,违法情形已经构成,其对相关规定的不熟悉,缺少违法性认识,不足以改变行为本身的法律定性。而在另一种观点看来,王鹏出于对鹦鹉这一物种的喜爱,对其进行繁殖,并不以牟利为目的出售,主观上恶性较轻,客观上也未对社会造成危害,一审的“顶格判决”,量刑过重。
在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采访时,王鹏的妻子任盼盼强调,丈夫出售的鹦鹉系幼鸟,原因为家中小孩生病,需要更多精力照料,无暇顾及幼鸟成长,故而出手转让给有养殖经验的朋友。其表示,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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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受访者供图▲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绿颊锥尾鹦鹉。 资料图片出售6只鹦鹉中 2只为受保护物种
2016年5月17日,当深圳警方来到王鹏位于宝安区的出租屋内,对其实施逮捕,并当场查获了45只鹦鹉时,妻子任盼盼还以为,丈夫出事的原因,是家养的鹦鹉“有禽流感”。
对这个家庭来说,鹦鹉算是一群不速之客。任盼盼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王鹏生于1985年,今年32岁,老家江西九江,事发前是深圳一家数控设备厂的工人,负责机电设备调试。2014年4月,一名曹姓同事在厂区内捡到一只落单的鹦鹉,并将之带回宿舍。王鹏对这只鹦鹉“很感兴趣”,时常去查看,同事便将之转送。2014年5月,王鹏从网上购买一只雌性鹦鹉与之配对。
两只鹦鹉很快以惊人的速度繁殖。一年中,王鹏与任盼盼的家中,已有超过50只。2016年4月初,王鹏将其中6只鹦鹉,以约3000元的价格出售与朋友谢田福。
事后的调查结果表明,6只鹦鹉中,除4只为玄凤鹦鹉外,有2只为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属于受保护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