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稿|还原陕西产妇自杀事件:医院家属仍各执一词
如果没有发生意外,9月5日,家在陕西省绥德县张家峰村年轻女子马茸茸应该已经成为一位母亲,照料着她的新生儿。但这一天她却躺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的太平间里,一尸两命,孩子也没了。马茸茸的死,令各界震惊,而对于她的死因,家人和医院陷入口水战,随着舆论关注升温,在9月5日达到高潮。
马茸茸的死讯最早是由医院传出的。三甲医院榆林市第一医院的绥德院区9月3日在微博发布声明,称马茸茸于8月30日入院待产,次日生产期间其因疼痛躁动不安,多次向家属要求剖宫产,医院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情绪失控,跳楼身亡。根据声明,马茸茸今年26岁。
上述声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对家属和医院的批评声均不绝于耳。很多医学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悲剧。有医学界人士分析称,现在已经有无痛分娩技术,但却仍有产妇被迫忍受极大的痛苦,而致心理崩溃。一些律师和医生则认为,假设产妇和家属产生不同意见,依据《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应以患者自决权为重,尊重产妇意愿。
现实情况却更复杂。同在9月3日,马茸茸丈夫延壮壮在网上发布声明推翻院方说法。声明称,在产妇提出剖宫产要求时,作为家属自己已经同意,但医院医生说孩子马上就要生了,不需要剖腹产。财新记者9月5日下午采访马茸茸母亲,对方也表示医院方面在家属认可剖腹产后,仍坚持让产妇顺产。
在当事双方就谁主张顺产争执不休之时,未被充分讨论的事实是,产妇表示疼痛难忍时,是否有证据显示,出现了危及产妇生命的医学指征;一个待产的产妇,又是如何在院方的看护下从高楼之上纵身一跃?
正当重重疑点转向医院,9月6日凌晨1点03分,榆林院方再发声明,强调顺产决定乃是产妇和家属在入院后一道做出并签字。声明称,因有产妇对家属授权,当产妇要求转而实行剖宫产时,医院只能遵从家属做出的决定。而对于为何产妇能够脱离看护而跳楼自尽,院方则表示因产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便在待产室医院也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
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意外自杀
据死者丈夫延壮壮介绍,马茸茸今年28岁,于2016年二人结婚。按照之前的产检情况,预产期在9月5日,于是在8月30日下午三点左右,家人陪同马茸茸来到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