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长安街知事公号消息,日前,哈尔滨市纪委通报了近期发生的9起违纪典型案例。看似惯例的通报中,竟有一则2亿大案。
小伙伴们上次听说黑龙江的亿元大案,涉案人是龙煤集团分公司副总于铁义,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超3亿。
请注意,于是能源企业高管,掌管销售大权,也难怪“一天不进钱我都心难受”,而今日通报的这名2亿元贪官,什么级别也没有,可犯的事儿让人瞠目结舌。
此人是哈尔滨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福祥,他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在被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并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
我们常说“都市村官、小官巨贪”,然而一个二线城市的村支书,哪来这么大本事?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对曙光村的规划显示,曙光村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村民的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居住条件、生活用水、道路建设等方面均优越于其他村落。此外,曙光村的农业主要以蔬菜种植为主,工业主要以文教用品加工工业为主,现该类工业已成为该村经济发展的主体。
根据哈尔滨市纪委的调查,于福祥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把曙光村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独立王国”,仅2011年至2012年,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至今仍有4700万元未归还。
从征地上捞钱是都市村官腐败的主要途径,于福祥亦是如此:
2011年,他将征地补偿款1080万元以“农民新居”建设资金名义从乡农经中心借出,实际用于其个人开办的公司支出;
同样在这一年,他以“白条”支出挪用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与手握关键权力或身处关键岗位的高官腐败不同的是,小官贪腐通常是“以霸谋财”,把自己打造成称霸一方的能人,无法无天,把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当做自家资本随意挥霍。
于就是典型的“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群众。2010年7月,他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将市农电局4名工人砍伤。此外,于福祥被审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并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
2012年12月,黑龙江媒体曾报道《哈尔滨一村主任自费97万买校车供农村孩子免费乘坐》。文章说的就是于福祥。现在看来,自费的97万到底从哪来还真的说不准。
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这样评价这些基层腐败现象:他们虽然官职不高,却往往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不折不扣的“硕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