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说法
通过盗窃汽车后视镜和车牌的方式敲诈车主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屡屡发生。这种违法行为侵犯公私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搞得人心惶惶,引起车主的极大愤慨。从犯罪构成角度而言,盗窃或敲诈公私钱财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犯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此类通过盗窃汽车后视镜和车牌的方式敲诈车主的行为中,盗窃车辆后视镜和车牌的目的是为了以此敲诈勒索钱财,其盗窃行为属于手段行为,而敲诈勒索钱财则属于目的行为,因此,在此类案件中存在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关系,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
由于车牌本身的价格较低,因此,司法实践中往往以违法人员索要的钱款数额来确定违法行为性质,敲诈钱款数额较大的,则会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后视镜由于本身价值较高,因此多以盗窃罪追责。目前,还有部分违法人员只撬取后视镜的镜片,那么此时定罪量刑时就需要考虑不同车型的镜片价格,对比勒索钱款的数额多少,镜片价格高的以盗窃罪定罪,勒索钱款多的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
在本期案件中,丁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浙江、安徽、江西等地盗窃高档轿车后视镜镜片并藏匿,以现场留纸条的方式敲诈车主。累计共敲诈勒索28次,敲诈所得赃款5.3万余元。法院认为,丁某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一年内多次流窜作案,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车主要增强警觉性,尽量把汽车停在正规的停车场内,一旦发现后视镜和车牌被盗应及时报警,切莫姑息养奸,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胡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