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停车位缺口高达50%以上,北京出台新条例,没有车位的居民将不鼓励购车)
上下班高峰时段,北京的道路时常出现拥堵。
2017年7月19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会上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今年4月11日至5月1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该条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1382条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如何恢复道路功能、加强居住区周边道路秩序的管理等问题。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表示,鉴于北京交通拥堵的现状,
此次立法不过度强调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一方面将提高出行停车成本,抑制机动车的使用;另一方面将强化停车入位理念,引导民众选择有位购车。
据了解,本次审议过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完成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系列工作后,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二审,11月份进行三审,12月份通过表决,随后正式发布实施。
缺口高达50%以上
据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统计,2015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561.9万辆,备案停车位为190.6万个,缺口达到371.3万。而在10年前的2005年,该市机动车保有量还是258.3万辆,备案停车位有71.8万个,缺口为186.5万个。
清华同衡静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王婕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即使加上非经营性停车位,北京的停车位缺口仍高达50%以上。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根据交通科学领域的“当斯定律”,交通供给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需求的增速,政府应该从控制交通需求和调控价格的角度出发,促使购车人自负其责,有位购车,而非抱怨政府供给不足。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说,草案确立了“分类定位、差别供给”的原则,区分中心城和外围区域,明确中心城少车位、高收费;区分建成区域和新建区域,明确建成区域严格控制车位供给,新建区域适当满足车位需求;区分居住停车与出行停车,明确优先满足居住停车,严格管控出行停车;区分道路停车与路外停车,明确道路停车的临时属性和高收费,路外停车场的长期属性和相对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