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卢俊宇)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与新华网联合推出“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候选人”系列访谈,本期采访了江西省万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江新汉。
新华网:您知道大家称赞您为“英雄”吗?您怎么看待这个称呼?
江新汉:这是领导、同事和群众对我的谬赞,我何德何能能够承受得住“英雄”这个称号,我只是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甚至说是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应做的份内事。因此,对于这个称呼,我愧不敢当。我认为,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没有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将会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新华网:有句话叫做“当你找到了真正热爱和擅长的事,幸福就开始了”,您觉得从事刑侦工作是这样的吗?
江新汉:中国当代著名学者周国平曾经说过,人要做由心而发的事。我一参加公安工作就在刑侦大队从事刑侦工作,可以说,对刑侦工作是那种浸润骨子里面的热爱。也因为有这种热爱,我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工作中收获幸福感和获得感,尤其是每当通过攻坚破获一起起案件的时候,每当看见受害群众露出久违笑脸的时候,我的内心就不由自主地充满了骄傲、快乐和幸福,即使对家庭有无限的愧疚。
新华网:在刑侦工作中,危险总是如影随形,您也曾在执行任务中被子弹击中,在此之后,您的心态有什么改变吗?面对刑侦工作会犹豫吗?
江新汉:在和平年代,公安民警是流血牺牲最多的一个职业群体,尤其是从事刑侦工作,危险如影随形,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我在执行任务中也曾被子弹击中,幸运的是,没有击中要害,这要感谢省公安厅组织的“大比武”,让我们能够面对危险从容应对,快速反应。在最初中枪后,说句心里话,那种子弹从手臂上擦过的那种惊悚,虽然至今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回忆,但是,我要说的是,即使如此,我的心态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依然是那个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刑侦民警,即使再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依然会第一个冲上去,绝对不会犹豫,这一点我绝对可以保证。
新华网:您认为刑侦工作有“大事小事”之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