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已成为医界和全社会之痛。近一年来,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较大规模医闹事件近200起,打伤医务人员70余人,致死1人。医闹、暴力伤医事件不仅严重挫伤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更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遏制暴力伤医事件蔓延,营造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日前,山东省卫计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零容忍——
对涉医暴力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
“严密防控伤医行为,对重大涉医违法案件依法从快查处,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我省对暴力伤医行为的‘零容忍’。”对于《意见》的出台,省卫计委副主任马立新说。
《意见》对涉医警情的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一旦接到医疗机构报警要快速反应,安排足够警力迅速到达现场。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辱骂或恐吓医务人员的,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律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要建立特殊人群就医接诊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零容忍”的不仅是伤医这样的“硬暴力”,在医院烧纸、停尸等“软暴力”同样被严格禁止。《意见》要求,在医疗机构设灵堂、拉横幅、摆花圈、焚香烧纸、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堵门堵路、违规停尸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法及时、果断带离驱散;致使医疗活动无法进行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组织者、主要参与者依法从严打击处理。
重预防——
建职业医闹“黑名单”公安机关约谈训诫
打击医闹伤医行为,不仅要高压严打,更要关口前置,做好预防,将可能出现的涉医暴力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保障医疗机构内警力和保安配备,能够有力震慑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对此,《意见》提出,公安机关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并确保警务室有人员24小时值守;医疗机构需按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保安人员,急诊室、ICU、儿科等重点科室需有保安人员24小时值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值班室、护士站、门急诊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