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璋
白天临时占道停车首个小时最高收5元,院内地面停车场第一个小时最高收4元、停车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9月1日,南昌开始实施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记者获悉,南昌市实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
按新收费政策,南昌机动车停放区域分三类,实行级差收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等,按“路内高于路外、立体高于地面、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同时,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可在院内立体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
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实行级差收费。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可在基本标准上上浮20%。
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含15分钟)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新的收费政策从9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南昌市市区(含开发区、新区),新建区在新收费政策框架内参照执行。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即摩托车停放2元/次,电动车停放1元/次,自行车停放0.5元/次。
记者梳理发现,新收费政策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分院内地面停车场、院内立体停车场和临时占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三部分。
院内地面停车场
区域 第一个小时 第2-5小时 第6小时以上 24小时内 包月停车
一类区域 4元 每小时加收1.5元 每小时加收3元 封顶价30元 300元
二类区域 3元 每小时加收1.5元 每小时加收2元 封顶价25元 250元
三类区域 2元 每小时加收1.5元 每小时加收2元 封顶价20元 200元
院内立体停车场
区域 第一个小时 第2-5小时 第6小时以上 24小时内 包月停车
一类区域 6元 每小时加收2元 每小时加收4元 封顶价40元 400元
二类区域 4元 每小时加收2元 每小时加收3元 封顶价35元 350元
三类区域 3元 每小时加收2元 每小时加收3元 封顶价30元 300元
临时占道停车
区域 白天(7:30-20:30) 夜间(20:30-次日7:30)
第一个小时 第2-3小时 第4小时以后 按1次收费
一类区域 5元 每小时加收3元 每小时加收5元 5元
二类区域 4元 每小时加收2元 每小时加收3元 4元
三类区域 3元 每小时加收2元 每小时加收2元 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