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题:青山为证——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发展纪实
新华社记者储兴华、周相吉、周文冲
林木森森,绿水汤汤。空中看到的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上游如此壮美!
青山为证,历经近20年的休养生息,长江上游生态正在得到修复。
在国家实施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19周年之际,记者近日深入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西藏等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区采访发现,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上游各地更加积极探索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山更绿了,水更清了,民生得到发展,生态屏障已初步建立。
最严格的保护,山绿了水清了
1998年夏季,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定,长江上游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并于同年9月1日在四川启动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目前,重庆全域、四川除成都主城区外、贵州除黔西南州以外,均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云南实施范围占到国土面积的60.98%,湖北省涉及28个县(市、区),西藏的芒康、江达、贡觉3个县因为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流域也被纳入保护之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游各地对天然林的保护力度更大、更严格。湖北将搞好天保工程视为生态建设的生命线。2014年3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将天保工程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同年9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明确规定“生态公益林不得流转”,为公益林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2016年12月,重庆市发布《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通知,提出更加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措施。其中要求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严格控制低产低效天然林改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采挖移植天然林树木。
四川全面建立完善由县(森工局)、乡镇(林场)、村(组)和管护站点组成的森林管护组织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和奖惩,实现天然林管护全覆盖。西藏继续加强对天保区近2000万亩天然林的有效管护,通过核发人员上岗证、巡山记录卡,切实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