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任梅子】据香港《文汇报》5月25日报道,菲律宾单方面向海牙国际海洋法庭提出所谓“南海仲裁案”,预计将于6月公布结果。外界预料,所谓“仲裁庭”将作出“对马尼拉当局有利”的裁决。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李国强研究员认为,仲裁裁决之后,美国等国家有可能利用中国不承认、不执行仲裁裁决为由,对中国发起新一轮外交攻势,南海局势可能因仲裁反而更加复杂和动荡,但不会动摇中国政府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
近期,随着所谓“南海仲裁案”公布结果邻近,菲、美、日、英等国开始下大力气鼓吹国际舆论,企图逼中国就范。但李国强指出,“仲裁庭”的组建是建立在一系列错误基础上的。他说,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事项本质上是岛礁领土主权问题,而领土问题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的范围,而是习惯国际法调整的范围,“仲裁庭”不能对领土问题作出裁定,所以对于本案从一开始就理应不予受理。
菲违背“约定必须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
李国强说,“中国从没有同意就有关争端接受强制争端解决程序,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仲裁庭’理应充分尊重缔约国自行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
据介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涉及领土主权问题,对于海域划界问题,《公约》允许缔约国排除适用强制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已于2006年作出声明,明确将海域划界等问题排除适用强制程序。李国强称,“排除”声明构成《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公约》所有缔约国都具有法律效力。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公约》赋予的权利。
2002年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第四条规定,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而菲律宾显然违背了“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李国强表示,中菲之间存在通过谈判方式解决有关争端的协议,双方的外交磋商并没有穷尽,菲在提交强制仲裁前,也没有尽到《公约》规定的“交换意见的义务”以及“用尽当地补救办法”等强制性国际义务,“仲裁庭”理应充分尊重相关国家为和平解决争端所作的努力。但遗憾的是,海洋法庭作出了不公正的选择,而其组建的“仲裁庭”严重忽视了上述前提。这位权威专家指出,“仲裁庭”无论作出怎样的裁决,都将涉及领土主权争议和海域划界,因此“仲裁庭”属于明显的司法扩权滥权行为。既然前提错了,其结果当然不可能是正确的。
仲裁后南海局势或更动荡
对于仲裁结果,中国政府已多次表明不承认、不执行的严正立场。李国强指出,仲裁之后南海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并不因裁决结果而得到彻底解决。他判断,仲裁裁决后,美国等国家有可能利用中国不承认、不执行仲裁裁决为由,对中国发起新一轮攻势,南海局势可能因仲裁而更加复杂和动荡,如某些国家更加肆无忌惮地在南海进行军事活动,更多国家滥用仲裁程序而放弃外交努力等。
李国强强调称,菲律宾强推国际仲裁,无助于中菲南海争议的解决,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现实,不会动摇中国政府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不会影响中国通过外交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