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指望用仲裁结果逼中国就范
朱锋
南海仲裁案的实体审理已经结束,海牙常设国际仲裁庭(PCA)的裁决也即将出炉。从仲裁庭的审理进程来看,裁决结果很可能对中国不利。五位国际仲裁法官不仅“想管”、还想“管很多”,在判决上出现狭隘、简单的法律“技术主义”立场基本是可以肯定的。然而,不管仲裁结果如何,如果有人认为仲裁结果将会实质性地改变南海局势、迫使中国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做出让步,那一定是大错特错了。
南海仲裁案是对国际海洋法制裁机制的重大挑战
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法律上的“圈套”。由于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已经宣布在海洋领土纠纷和海洋划界、及历史性权利等问题上的争议不接受国际司法干预,马尼拉聘请的美国律师事务所把菲律宾争夺海洋领土归属和海洋权益划分的诉讼请求,包装成《公约》条款在南海争议中的澄清和确认问题。即便如此,菲律宾政府仍然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没有实质性地履行和穷尽《宣言》所载明的对话和磋商的原则,人为地恶化了中菲两国关系,也推高了两国在南海原本简单的主权与海洋权益争议。
菲律宾将南海争议提起国际司法诉讼,颇有心计地利用了三个有利因素。一是阵容强大、堪称豪华的国际律师和知名海洋法专家团队。二是让菲律宾充当“弱者”来博得同情和支持。三是随着中国崛起,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出于“制衡中国”的战略目的而让菲律宾得到了大国权力对抗、小国“有缝可钻”的权力资源。
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结果很可能明显“偏袒”菲律宾。即将出台的仲裁决定,很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裁决中国的南海九段线和相应的“历史性权利”诉求缺乏国际海洋法依据,而不是简单地判定南海九段线“不合法”。这相当于表明仲裁庭完全无视中国南海主权与权益主张的历史来源。
其次,裁决中国在南海实占岛礁的海洋法属性。裁定要么只有500米安全区、要么只有12海里领海,无法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对于客观上是符合《公约》121条规定、具有完整的“岛”的海洋法特征、可以划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太平岛似乎难以做出裁决。
第三,如果仲裁庭不就黄岩岛的海洋法属性做出符合事实的判决,很可能将美济礁和仁爱礁定为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内的海地地区,中国在美济礁的岛礁建设和对仁爱礁的主权要求将属“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