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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个车乱象调查:涉嫌隐瞒事故车、私自修改合同

近日,多名“弹个车”用户向时间财经反映,该平台涉嫌欺诈消费者,涉及的问题包括隐瞒事故车、低配车当高配车卖,以及私自修改电子合同等。

星期二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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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个车乱象调查:涉嫌隐瞒事故车、私自修改合同

北京时间       2020-03-17 0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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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弹个车”用户向时间财经反映,该平台涉嫌欺诈消费者,涉及的问题包括隐瞒事故车、低配车当高配车卖,以及私自修改电子合同等。

根据公开资料,“弹个车”为大搜车集团旗下汽车零售平台,主打“1成首付、先租后买”的消费模式。大搜车集团由浙江商人姚军红于2012年12月创立,先后获得阿里巴巴集团、晨兴资本、华平投资等机构超过12亿美元(约83.8亿元)融资。

云南车主梁先生告诉时间财经,他曾在“弹个车”买了一辆奥迪A6,结果车辆出现很多问题,包括“事故车”、“低配车当高配卖”、“里程造假”等,弹个车已经在12315质量万里行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认了上述情况。

对此,大搜车方面向时间财经回复称,梁先生是在线下车商处挑选车辆后,直接向车商购买的。车源由车商提供,弹个车作为金融工具,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为客户配置金融方案。在处理梁先生的事情时,弹个车接到他反馈的问题后,一直积极跟进处理。

梁先生则反驳说:“我的车是在弹个车App找到的,订单是弹个车签的,钱是弹个车扣走的,承诺不卖事故车,以及多张检测数据也是弹个车给的。现在弹个车把问题推给车商,没有任何道理。”

大搜车方面并不认可上述说法,其告诉时间财经,梁先生是公司之前的一个老客户,此前也投诉过,问题已经解决。梁先生的问题肯定由车商来解决,是由车商提供的车源,不是弹个车提供的。当然,弹个车也有监管不严的问题。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梁先生本人已经接受车况,并接受购买。公司对梁先生也出过补偿方案,还把首付租金退给他,不要求他付各种费用,额外再给补偿。但梁先生不同意这个方案,“他要求赔一付三,他就一直这么闹。”

欺诈消费者?

根据梁先生的讲述,他于2018年9月1日在“弹个车”平台提车,之后发现刚买的二手奥迪车相继出现里程数造假、车型不符、事故车等问题。随后,梁先生向12315投诉、工商局等投诉。

图源:受访者提供

关于车型问题,大搜车在12315官网的回复中,承认车型与合同确实不符,并表示,实际车配置要高于标准版,实际车辆有倒车影像和真皮座椅。

大搜车方面进一步向时间财经解释称,“我司接到客户对该问题的反馈后,马上对标的车辆进行核查,确认协议内约定的标的车辆车型为2012款奥迪A6L TFSI 舒适型,而实际车辆为2012款奥迪A6LTFSI 标准型。”

大搜车还表示,经进一步调查,该车型标准型与舒适性的区别在于,舒适型配置了真皮座椅和座椅加热功能,标准型无此功能。但是,实际车辆加装了真皮座椅和倒车影像,由于车商在录入标的车辆信息时,认为车辆实际配置已达到舒适型标准,因此将标的车辆录入为舒适型,从而导致协议内约定的标的车辆车型与实际车型不符。

关于“事故车”问题,大搜车方面给到时间财经的回复是,经向车商核实,梁先生在提车当日,在车商处签署确认了事故车的维修记录,且车商支付了3.45万元作为补偿款,梁先生也对车况进行了认可。

但梁先生并不认同上述说法。“我没有签署任何补偿协议,也没有收到3.45万元的补偿款,当时的3.45万元是提车的时候作为首付交给他们的。(弹个车)为了做成零首付,又将3.45万元返回给我,并不是补偿款。”梁先生表示,大搜车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函,也证明了大搜车是11月18派人检测后,才鉴定为事故车的。“那么请问大搜车,是怎么提前两个月‘未卜先知’,就给我3.45万元补偿的?”

梁先生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的《大搜车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函》显示,“2018年11月16日客户投诉到工商局,除了车型配置不符、公里数不一致问题外,还表示该车是事故车;2018年11月18日我司安排线下联系客户检测车辆,经检验确实是事故车。”

图源:受访者供图

事实上,梁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家住辽宁铁岭的宿久弘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她告诉时间财经,“2018年5月,我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弹个车门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贷款汽车。现在还款一年半时间,累计花费14.74万元。之后,我无意中发现该车辆为低配舒适型,而我的合同购买办理贷款车型以及花费,均为高配豪华版汽车。”

宿久弘说,对方公司(弹个车)以次充好。经过进一步检查还发现,该车辆是一台事故车,这属于双重欺诈消费者。“事发后我多次联系该公司,却得不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弹个车现在给出的最新方案就是退一赔一。”宿久弘表示说,她无法接受。“因为我这种情况已经符合欺诈消费者退一赔三的标准了,而且本人要求的赔偿也并不过分,只是对我现在所花费的车款进行退一赔三。”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海律师向时间财经表示,根据案例描述,大搜车有很大嫌疑涉嫌欺诈消费者。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刘海律师还表示,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私自修改合同?

除涉嫌欺诈外,大搜车还涉嫌“私自修改合同”,这也是用户反映较多的问题。

“去年7月,我在贵州省凯里市国贸店弹个车购买了一辆2018款福特牌蒙迪欧车型。购车过程中,门店工作人员在未对我提及首年租车、第二年买车方案的情况下,仍收走我6600元首付。”贵州消费者小东(化名)对时间财经表示。

跟小东有相似遭遇的用户比比皆是。一名河南消费者亦对时间财经表示,“(弹个车)把首付变成首付租金,月供被修改成月供租金,完全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的,什么时候改的我都不知道。提车的时候,工作人员就是让我用短信验证码签的电子合同,销售也从没说过第一年是租车,从他们打电话给我到我把车开走,这些从没跟我提过。”

图源:受访者供图

从签合同的具体过程来看,来自辽宁铁岭的宿久弘女士告诉时间财经,从买车到现在,她一共签过两次手写的电子合同,一份是2018年6月1日提车时签署的app确认首付提车签字;一份是2019年5月6日,大搜车说过户审核没通过,需要签署第二年续用协议。

“后来App出现的‘融资租赁协议’、弹个车‘补充协议’等,这些我都没有签过,上面也没有我的亲笔签名,只有一个电子印章。”宿久弘还表示,审核不通过就是幌子。她本人信用良好,弹个车的续租协议是故意、强制让她签的。不签的话车,14万就打水漂了。

图源:受访者供图

关于上述问题,大搜车方面对时间财经回复称,当时消费者下单时,App显示的是“先用一年、首付月供”,现在调整成了“先租一年、首付月租”,包括弹个车的宣传语,也由“一成首付先用后买”改成“一成首付先租后买”。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产品方案和广告语会根据业务流程、产品方案改进、及客户体验反馈不断进行调整,“先用”和“先租”对于汽车融资租赁产品的模式不存在改变,订单文案描述的细节调整对于客户正常用车的权利义务并没有影响。(北京时间财经李洪力)

责任编辑: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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